再婚性和协调查

文章分类:离婚与性  发布时间:2017-11-15  阅读: 4161
     对于再婚夫妻来说,一方或双方曾有过同房的经历,因此,在与前配偶的房事中大多已经形成了自己固定的模式和风格。如果将这种模式、风格带入新的婚姻,作为房事正常的标准,并以此来判断再婚的性,却忽略了新配偶有不同的嗜好和习惯,就将造成新的不和谐。据统计,性不和谐是造成再婚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因素。 
   
  再婚,他们走不出性模式的怪圈 
   
  连离4次婚,惹祸的是性模式 
  最近,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一则离奇的离婚案:有位31岁的女性,性格温柔,长相姣美,认识她的人都称赞她是一位贤妻良母型的女人,然而,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她的婚姻却并不长久,她在一法院三年内竟已办理了四次离婚。那么,是什么原因促使她的婚姻一次次地失败呢? 
  原来,这位女性姓邓,在7年前的2000年结婚,丈夫在一家新闻报社做夜编,她则在家读研究生。由于丈夫晚上上班、白天休息的作息规律,他们养成了在白天中午做爱的习惯。开始,邓小姐不是很适应,后来都慢慢习惯了。这样一晃过了四年,直到2004年丈夫因病去世。 
  2005年10月,邓小姐二婚,丈夫是一名企业经理,洞房之夜,邓小姐即发生了行房困难――不知怎么回事,她在晚上根本没有性欲,而兴致勃勃的丈夫的霸王硬上弓让她痛苦不已。原来,多年的习惯使只能适应在白天的环境下进行性事,在夜晚都毫无性趣。这样,当白天中午时分邓小姐来了兴致时,丈夫却在公司无法赶回家行就好事,这样,两人在性事上发生了不可救药的矛盾,僵持了半年,终于分道扬镳。 
  2006年8月,邓小姐三婚,丈夫是名保险业务员,与企业经理发生的悲剧同样发生在他们身上,新的丈夫感到她真是不可思议,骂她是“白天鸡叫”,邓小姐后悔不已,二个月后,她即提出了离婚。 
  创伤累累的邓小姐决定不再结婚,但到了2007年5月,爱神的箭再次射向了她。邓小姐四婚,丈夫是一位画家,自由职业,她俩结婚前就提出性爱好的问题,这位画家以为是开玩笑,叫了一声“有求必应”,于是不久两人便再入了围城。画家在前两个月尚能信守诺言,可两个月新鲜期一过,就声明受不了,他要过正常的性生活了!并说到做到,在晚上实施暴力,对邓小姐多次进行“折磨”,邓小姐无奈,只得又来到了法院 。

   

       说怪不怪的再婚不适应案例 

  实际上,像邓小姐这样的经历并不鲜见,在本刊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,就曾有几例相似的案例,如有这样一位再婚的青年少妇,她对新丈夫各方面都比较满意,新丈夫也比较疼爱她,可以说不次于前夫。但当他们鱼水之乐时,灯一闭,眼合,前夫的形象就出现在眼前,让她有说不清的难受和别扭。新夫的性欲比较强,两三天就有一次性要求,每次都持续半小时左右,特别是新夫有个女上男下的体位嗜好,并且要她在行房过程中大喊大叫,让她感到难以接受。她想拒绝,但办不到,于是只好忍受着折磨,丝毫乐趣也谈不上,甚至产生厌烦之感。她处在一种欲进不能,欲罢不得的状态下,非常痛苦…… 

  还有位男士,他和前妻比较开放,养成了一个独特的行房习惯,就是先两人一起洗个鸳鸯浴,培养情调,然后打开VCD和电视,放一部美国西部警匪片,并放高音量,最后相拥在客厅的沙发上行房,当电视里枪战进入高潮时,他们在激烈的枪炮声冲击下,也一起达到性爱的极致。可后来的妻子比较传统,无法享受这种的浪漫,不仅不肯和他在沙发上看录相做爱,连一起洗鸳鸯浴她都不肯。这位男士痛苦之余,只好找到前妻,隔段时间就相约去宾馆里享受一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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